@前言
請點擊這裡看新聞犒
首先,黃先生表明立場支持所有游說組織繼續努力為更多有意移居加拿大的港人謀福祉,但這是感性的。理性方面,容許我們借題發揮,跟據過去近廿年對 IRCC 政策制定背後思維的研究,沙盤推算 Hong Kong pathway 的何去何從。
@2021.06.08 關於 Stream B 的申請要求
IRCC 要求 Stream B 申請人遞交 PR 申請時要已完成一年加拿大工作經驗,及之前的大專學歷不超過五年內取得,因此 2016 年畢業的同學雖然獲批 OWP, Letter Of Introduction 「入場券」已在手,也被拒諸 Stream B 門外。當然,小部分這類同學立刻在 2021 年 9 月開課「食個快餐」。請點擊這裡看 yan 同學成功例子,而其他不懂得走位的 2016 年畢業同學就變成「苦主」。至於 2017 年畢業的同學,他們其實比 yan 同學有更大時間空間,遺憾卻沒有積極爭取「食快餐」機會。結果就產生了一批「1617 苦主」 ,來了加拿大後「才發現」走不到 Stream B。
@2023.02.06 IRCC 宣布調整 3 年 OWP 的申請要求
請點擊這裡看黃先生的即日評論,我們當然認為是好事,但這好事卻有意無意製造了更多「壞事」,把原來的「1617 苦主大聯盟」 擴展成 13-18。讀者在這階段暫時沉著氣,不要太早下判斷,覺得移民部長好心做壞事,因為黃先生審慎樂觀地認為好戲在後頭。
以上的新政,預期產生不少以下例子:
- 大師兄 Peter(化名)是港大工程系 2014 畢業生,符合申請 3 年 OWP 資格,但他選擇 2023 年 9 月才申請 OWP
- 小師妹 Susan 同樣學歷背景,將於 2023 年 6 月畢業 ,碰巧也是 2023 年 9 月才申請 OWP
- 當然他們齊齊獲批
- 諷刺的是,大師兄各方面條件比小師妹優秀,例如已考獲專業工程師 P. Eng 資格、穩定經濟基礎,但竟然走不到 Stream B。相對地,小師妹只是憑藉「青春」就可以
- 如此類推,Peter 與一眾 13-18 大聯盟下的香港朋友,就算有豐富及隨時可以轉移來加拿大的香港工作經驗,也願意立刻投身本地勞動市場,幫助加拿大解決疫情後經濟 V 型反彈所產生的勞動力需要,卻缺乏誘因,因為他們的最終目標是移民加拿大,卻偏偏被 5 年內畢業的關卡卡住,因此無奈重返校園 1 至 2 年走 Stream A,白白錯配甚至浪費了寶貴的人力資源
@2025.02.07 申請三年 OWP 死線
大家都知道,小師妹 Susan 這類申請人,三年 OWP 獲批,只是收到碰巧也是 3 年有效期的入場券,她可以憑自己需要計劃何時抵埗開始找工作,之後申請移民。如果她立即起行,可望 2023 年底或 2024 年初開始工作,足夠時間趕及 2026.08.31 前申請移民。
問題是,新政下會有一批 2024.12 才大專畢業的同學,雖然趕及 2025.02.07 申請 OWP,單是審批時間就已經花了大約 3 個月,獲批後就算立刻起行,面對的困惑是 2026.08.31 前完成 1 年工作,他們出發時心情肯定會忐忑不安,因為存在不可控制的因素,不知道需要多少時間才可找到工作,2026.08.31 這死線給他們的精神壓力純粹是「人為的」,是undue 及 undeserving,是完全不必要的!
@申請 Stream B 移民的 5 年畢業期限有機會被取消嗎,2026.08.31 移民申請限期有機會延期嗎?
黃先生審慎樂觀認為以上議題明顯存在需要被調整,簡單理由如下:
- OWP 新政下寄望會容納不少 2013 年之後畢業的香港朋友參與,基於他們當時的學歷,已在社會有一定的經濟成就,當初的學問只會精益求精,怎可能「被過期」?!
- 移民部長過去大半年通過各種渠道,鼓勵人在加拿大有合法身份的暫准居民加入職場例如以下措施:
a. 留學生只要不影響學業,暫時剔除每週工作 20 小時上限。
b. 把原本的三年有效期的畢業工簽延長多十八個月
c. 配偶團聚類別,放寬旅遊簽證的審批(注:適用於人口大國例如中國大陸和印 度),讓身處外國的家更容易先入境,之後才遞交移民申請,同時鼓勵他們申請 OWP,加入勞動市場
- 根據以上的政策制定思維,隨手把5年硬性要求剔除,肯定立杆見影, 13-18 苦主大聯盟也隨即可以解散,一來立刻釋放不少勞動力,二來鼓勵更多「塘邊鶴」落場,何樂而不為?!
- IRCC 政策制定不外乎公開、公平、公正、公道,試想 2025.02.07 三年 OWP 申請落閘後,之後才批出的大批「入場券」,IRCC 永久安置他們的道義責任是責無旁貸的,只要把 2026.08.31 死線適當調整就可以做到,又何樂而不為呢?
@結論
黃先生沒有內部消息,更不會用水晶球,以上的邏輯推理,大家拭目等待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