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善用 Case Law 爭取申請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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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自 Hong Kong Pathway 於 2020.11 揭開序幕後,市場突然間冒出很多收費的專家,他們的來歷建議消費者做好自己的功課,在互聯網自行尋索其個人資訊,之後自行評價。

另外,一些朋友出於熱心在所屬的谷分享自己的申請經驗,當然有贏亦有輸的,贏了的突然變了專家了。還有個別的谷主不知何故大力鼓吹 DIY,但黃先生對付費諮詢的客戶諮詢時,一定苦口婆心說,如果成功拿到學簽,等於移民完成了一半,剩下的只是時間而已,再者,一生人只處理一次卻又十分重要的第一步,何苦自學,當自己是白老鼠呢?

再者,DIY 成功極其量是省回一些專業費用,這筆費用對於大局來說是那麼重要嗎?萬一 DIY 不成功,難道當初的谷主會向你負責,而失敗對你的打擊可能很沉重,甚至使你打消來加拿大,選擇容易起步的 BNO 5+1,這是你樂於見到的嗎?

申請學簽的章法

黃先生試試用把申請學簽和打麻雀比較,打麻雀是有章法的,雖然懂章法不一定贏,但至少可以趨吉避凶,不需要出銃。而不懂章法不等於糊不了,但長遠計肯定輸比贏多。另外,亂碰亂撞的卻吃糊了,當然會好多野講,可以下一鋪再食糊嗎?

學簽申請其實是有章法的,專業人士會跟據以下加拿大官方文件著手:

  1. Immigration and Refugees Protection Act
  2. Immigration and Refugees Protection Regulations
  3. 簽證官對於學簽申請的內部指引,但這不是法律,只供參考,收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效果
  4. 移民部提供的 Application Guide 及 Documents Checklist,但這也不是法律,只是提醒申請人不要遺漏,否則申請不受理或被拒

何謂 Case Law

以上環節告訴大家,DIY 申請人的資訊基礎極其量局限於以上第4度空間,卻因而成功的大有人在,我們應該替他們高興。但如果要一擊即中,早點贏得入場卷,就可以早些安排一切,例如辭工,賣樓,訂機票,打包行李等等。

當第一次申請被拒,除了重新申請外,有些人會選擇向 Federal Court of Canada 申請 Judiciary Review 司法覆核,能夠成功取得 Leave Application 即受理開庭,法院會把整個過程紀錄下來,包括移民部及申訴人的各自代表律師陳詞,及法官對案子的分析和最後定案,申訴人是否得直。而法官的判斷就是所謂的 Case Law,在法律上有引導性,對將來申請是十分寶貴的參考材料!

所以,經過細心研究這些法庭紀錄,不論申訴人最後是否得直,黃先生可掌握簽證官,移民部代表律師,及聯邦法院法官的思維,為他的客戶趨吉避凶。

結論

黃先生客觀介紹了學簽申請的 5 道空間,但基於發牌機構對會員的職業操守條款,不可以向客戶提出成功保證,但大家看完這文章後應該心中有數,是否值得委以重任! 香港人加油! 如果想了解更多, 你可以向 immiDaily 咨詢發問 或 填寫以下表格直接聯絡 Alfred W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