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學生判監3年2個月,有犯罪記錄的他可以移民加拿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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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請看香港01報導 (https://bit.ly/3zthdqe),理大三年級學生(簡稱學生A)被捕後還押至今22個月,拘留期間已完成HKMA課程,應該不符合申請三年工簽要求,但同一個想法,理應可以2023/02/07在獄中完成理大的課程,就附合申請資格了。

我們不懂香港的刑事法,但在加拿大,被拘留時期可算在判刑期內,縮短服刑期限,再者,如果行為良好,一般也可以提早釋放。 以下分析只是提供一個大方向,個別情況個別處理,這階段希望釋放正能量,凡事有轉機的!

Hong Kong Pathway救生艇計劃的兩個死線

  1. 申請三年工簽最後時限是2023/02/07
  2. 經Stream A或B 申請移民最後時限為2026/08/31

學生A怎樣經Hong Kong Pathway移民加拿大?

學生A被判三年零兩個月,應該在服刑期間完成理大學位,也是2023/02/07之前的。那麼,他應該趕得上2023/02/07的死線,或者有人問,當時他的服刑時間應該還未結束!

申請三年工簽的條件

如果大家仔細看清楚,有沒有說明在囚人士不符合申請資格? 雖然如此,亦也沒有明文可以呢?!

大家還記得,加拿大移民部發佈一系列 Hong Kong Pathway救生艇計劃時,三番四次強調申請人不會因為參與爭取自由平等,捍衛人權的社運被判罪而失去移民加拿大的機會。這是由上至下的Ottawa指令,香港的簽證官是否應該執行,接受學生A的申請呢?

Stream B技術性層面考慮點 – 最遲2023/02/07申請工簽

  1. 萬一學生A還未完成服刑,怎麼辦?
  2. 三年工簽指定網上申請,怎麼辦?
  3. Biometric 要親身處理,怎麼辦?
  4. 體檢報告要親身處理,怎麼辦?
  5. CNCC要親身處理,怎麼辦?

Stream A 技術性層面考慮點 – 最遲2026/08/31 遞交移民申請

  1. 學生A應該只需要讀八個月的Post-Graduation Certificate 大專文憑,最遲應該什麼時候開學?
  2. CNCC 肯定要提供,但有在囚紀錄,怎麼辦?

結論
未來一段日子,在香港預期會有不少類似學生A的判刑發生,只要他們有興趣來加拿大,加拿大這救生艇是歡迎他們登上,提供自由平等機會給大家發展個人事業,建立家庭,也幫助加拿大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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