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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請看香港01報導 (https://bit.ly/3zthdqe),理大三年級學生(簡稱學生A)被捕後還押至今22個月,拘留期間已完成HKMA課程,應該不符合申請三年工簽要求,但同一個想法,理應可以2023/02/07在獄中完成理大的課程,就附合申請資格了。
我們不懂香港的刑事法,但在加拿大,被拘留時期可算在判刑期內,縮短服刑期限,再者,如果行為良好,一般也可以提早釋放。 以下分析只是提供一個大方向,個別情況個別處理,這階段希望釋放正能量,凡事有轉機的!
Hong Kong Pathway救生艇計劃的兩個死線
- 申請三年工簽最後時限是2023/02/07
- 經Stream A或B 申請移民最後時限為2026/08/31
學生A怎樣經Hong Kong Pathway移民加拿大?
學生A被判三年零兩個月,應該在服刑期間完成理大學位,也是2023/02/07之前的。那麼,他應該趕得上2023/02/07的死線,或者有人問,當時他的服刑時間應該還未結束!
申請三年工簽的條件
如果大家仔細看清楚,有沒有說明在囚人士不符合申請資格? 雖然如此,亦也沒有明文可以呢?!
大家還記得,加拿大移民部發佈一系列 Hong Kong Pathway救生艇計劃時,三番四次強調申請人不會因為參與爭取自由平等,捍衛人權的社運被判罪而失去移民加拿大的機會。這是由上至下的Ottawa指令,香港的簽證官是否應該執行,接受學生A的申請呢?
Stream B技術性層面考慮點 – 最遲2023/02/07申請工簽
- 萬一學生A還未完成服刑,怎麼辦?
- 三年工簽指定網上申請,怎麼辦?
- Biometric 要親身處理,怎麼辦?
- 體檢報告要親身處理,怎麼辦?
- CNCC要親身處理,怎麼辦?
Stream A 技術性層面考慮點 – 最遲2026/08/31 遞交移民申請
- 學生A應該只需要讀八個月的Post-Graduation Certificate 大專文憑,最遲應該什麼時候開學?
- CNCC 肯定要提供,但有在囚紀錄,怎麼辦?
結論
未來一段日子,在香港預期會有不少類似學生A的判刑發生,只要他們有興趣來加拿大,加拿大這救生艇是歡迎他們登上,提供自由平等機會給大家發展個人事業,建立家庭,也幫助加拿大經濟發展。
我們團隊更樂於幫助這類的香港朋友! 想了解更多,你可以向 immiDaily 咨詢發問 或 填寫以下表格直接聯絡 Alfred W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