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加拿大ICT?對員工申請人有絕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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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ICT其實就是源自於加拿大跨國派遣工作簽證 「Intra Company Transfer」或者俗稱跨國企業高管。實際上,加拿大ICT就是代表著加拿大境外的公司在加拿大本地成立子公司,然後再將境外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派到加拿大子公司工作,進行子公司的運營管理,一般這一類員工申請的工作簽證就叫做ICT。

其實加拿大ICT本不是移民項目,而是一種工作簽證。該工簽的類型有點像美國EB1C的L1簽證,但只不過是EB1C就是一個移民項目,然而ICT是在獲得批准之後透過在加拿大的企業經營,以滿足一定的企業以及個人條件之後有機會轉為移民,對於這樣的操作,坊間也有一個俗稱,那就是曲線救國。

那為什麼要選擇加拿大ICT?在現在加拿大佔有大部份的移民項目都是要求解釋申請人的資金來源,當然文件要求也不低,但是目前在加拿大聯邦創業的申請人數也逐漸滑落。ICT對員工申請人或許真的有絕大利好,因為該簽證審核寬鬆、無需排期和在一年之後可以轉永居,並且對於資金等的方面是沒有任何要求的。

Canada reforms Specialized stream of the ICT program

申請ICT好處

  • 申請門檻低:加拿大ICT對於申請人是沒有年齡的要求、語言要求以及無需解釋資金的來源
  • 申請速度快:審理周期穩定,大約兩個月左右,如果快的話是大約3個月就可以登陸加拿大
  • 續約要求低:對加拿大公司並沒有營業額以及利潤的要求,只需要在自身的國家以及加拿大的企業保持正常的營業,就可以完成續簽。
  • 相同的福利待遇:全家持有工簽的期間可以享受與永居持有者一樣的福利待遇,配偶可以持著開放式工簽合法工作,適齡的子女就可以在加拿大享受免費公立教育。
  • 轉永居要求低:根據目前的各省的技術移民要求,只有BC省以及安省有明確的創業僱用數量以及營業額的要求。在大部份的省份,對於申請人的語言和年齡都是沒有硬性要求的,並且持有加拿大ICT工簽在當地工作可以在後期申請永居。另外,在當省的工作經驗也會給移民申請增加分數,這比從原本你所在的國家直接申請移民容易得多。簡單來說,通過ICT申請的工簽性價比會比較高,身份含量也高,絕對是一個很好的過渡身份。不只是能夠協助你經營好企業,還可以在海外尋求更好的發展,擴充自己的業務範圍並把你的企業帶向海外,同時在後期也能夠申請全家移民到加拿大。

需滿足甚麼條件?

  • 母公司:對於母公司的流水、規模以及員工人數等等在法案中並沒有特別的量化標準,但是這並不代表沒有要求。在國外建立子公司,母公司的流水以及規模都一定要顯示投資金額的合理性,投資子公司的資金必須是母公司這些年來經營所得來的。那麼如果流水太低就一定不符合合理性,公司的規模太小就沒有必要再開辦分公司。另一方面,也要看公司的業務性質,是否有必要以及需求進行海外的業務拓展,這可以讓簽證官員相信這家母公司到加拿大開辦分公司的必要性,如果企業在其他的國家已經有分公司,對於申請ICT會更加有利。
  • 申請人:被遣派到子公司的職員需要在母公司至少有就職一年以上,以及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在企業中的核心管理地位,因為普通部門的經理是不可以。目的是為了讓簽證官相信該員工對於加拿大子公司的經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如何獲得加拿大ICT工簽

一般上獲得ICT工簽有三種方法:

  1. 申請人所在原本的公司已經在加拿大設立子、母、分或是關聯的公司,母公司可以直接將申請人派到加拿大的公司任職。
    一般在這些情況,申請人在一開始可以獲得1-2年的工簽,配偶也可以獲得同樣有效期的開放式工簽,而子女可持有旅遊簽證或是學生簽證,但是子女無需獲得學習許可證,可以直接在當地聯繫教育局入讀當地的公立學校。另外,如果孩子在5-18歲的時候,是選擇就讀高中的話,則可以隨同父母的工簽直接入讀當地的公立學校,因為高中是義務教育。可是,孩子是在18歲以上的話,並且是已經在就讀大學,由於大學並不是義務教育,因此需要單獨申請學簽,而5歲以下的子女就可以獲得旅遊簽證。
  2. 申請人在原本的公司但是還未在加拿大設立人格的公司,則需要申請人以母公司的名義或是本人的名義在加拿大成立分公司。
  3. 申請人在原本的公司但是還未在加拿大設立人格的公司,則需要申請人以母公司的名義或是本人的名義在加拿大購買現存的企業。基於購買現存的企業周期不好控制,並且需要申請人在前期即刻投入資金,在收購加拿大當地企業之後再申請工簽而且風險較大,因此不推薦申請人操作這種方式。

ICT怎樣轉移民?

由ICT轉移民實際上由兩種途徑,那就是聯邦(EE或CEC)以及省提名PNP(僱主擔保)

  • 聯邦(EE、CEC)

該途徑適合一些優秀高管,並在加拿大子公司工作滿一年就可有額外加分。根據下圖,聯邦打分表的第6項,過去的十年在加拿大境內工作經驗有至少一年以上才有分。那麼如果是00類總經理級別的,還可以在CRS打分表中額外獲得200分。

當然,在申請ICT時是需要準備一份商業計劃Business Plan,而這一份計畫書時非常重要。一般都會由律師結合申請人的情況來描寫,主要會描述子公司一開始從開辦到運營發展的詳細計劃,當中的資料必須包括所處的城市、創立規模、投資資金、僱用的人數以及業務發展等等的細節。大部份的公司為了能夠順利獲批ICT工簽,公司的操作手法都是會盡力吧商業計劃寫得比較高,但是也是這一點比較矛盾和無奈,如果寫得太普通由不容易獲批,寫得太高又有可能會導致實際運營不能符合商業計劃,會對一年後續工簽時或是轉移民的時候留下很大的穩患。

200分確是是一個很高的加分,這也讓很多申請人都覺得這是一個捷徑。聯邦EE(Express Entry)也是技術移民,沒有僱主系列,可以直接打分,並需要滿足EE打根表67分的要求,以及雅思至少是四個6分才可以滿足67分。另外,聯邦CEC(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被稱為聯邦經驗移民,是需要有加拿大的工作經驗才可以申請。雖然說有僱主,但其實是不需要僱主提供企業的資料,當局只會審核申請人,CEC也不需要滿足67分,但是強制要求雅思CLB7,這也相當於雅思的四個6分。

  • PNP省提名「僱主擔保」

省级提名項目 PNP(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s)比較適合大部份客戶,給予一些已經在當地工作一年的時間,並且能夠完全勝任工作,因此對於申請人的要求並不高。在目前來說,BC省、安省以及薩省是可以無雅思提交。

雖然說對申請人的要求不高,但是申請人必須通過子公司作為僱主來擔保申請人移民,另外子公司也需要滿足的條件其實並不低,ICT轉僱主擔保移民的難點就在於,申請人不能夠在加拿大的子公司持股,然而在境外的母公司持股也不能超過10%。在獲得ICT之後,加拿大的子公司需要運營滿1年的時間,運營狀況沒有量化的標準,但是移民局會依照當局的制度進行審核。此外,加拿大的子公司需要有5個以上的全職員工,然而在移民審理期間子公司是不能夠裁員或是倒閉。

簡單來說,如果子公司有了實際的業務,並且真實需要雇用很多的員工,這條途徑是可行的。那麼如果申請人的目的是移民,成立子公司只是為了配合移民,那麼小編就不建議使用以上的途徑,因為為了獲得楓葉卡需維持公司運營以及5各員工的薪資確實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並且性價比也不高。

持有了ICT的人士,還能不能夠申請其他簽證以為其他僱主工作?有些什麼樣的申請程序嗎?

如果您正在申請移民簽證以獲取永久居留權,那麼定居後,您在加拿大從事的各種職業不受限制。 您將被授予永久居民身份,此後您將無須遵守主要的NOC代碼/預期的職業,您幾乎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

我是否有辦法知道加拿大政府要求ICT僱主向其ICT僱員提供的最低工資是多少? 有什麼鏈接可以在其中查看這些數字嗎?

對於IT / ICT行業沒有特殊要求,並且雇主沒有義務向您支付比他們多付的錢,例如,清潔工或入門級辦公室工作人員或數據文員。 這一切都取決於勞動力市場,某些專業人士的當前供求比率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 但是,可能會在加拿大或每個省設定通用的最低工資,但同樣,職業之間也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