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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加拿大團聚移民究竟有幾種?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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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動輒幾十上百萬的投資移民或要求嚴苛的技術移民、雇主移民,家庭團聚移民顯得十分親和,這是一種建立在感情/血緣/法律親緣上的移民方式,同時也是加拿大常見的移民方式之一,主要適用於加拿大公民或者在加拿大居住的永久居民(擔保人)擔保其配偶或同居伴侶、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加拿大,與擔保人在加拿大一起生活,成功率比較高,要求又比較低,故而十分受人歡迎,每年開放該簽證時都是一片盛況。

目前加拿大的家庭團聚移民分為兩種:聯邦·配偶團聚移民(Canada Family sponsorship Sponsorship)和聯邦·祖父母團聚移民(Canada Family sponsorship Sponsorship),加拿大公民或者加拿大永久居民(統稱為擔保人Sponsor),可以擔保其異性或者同性結婚配偶、同居伴侶(Common-Law Partner)、或者事實婚姻伴侶(conjugal Partner)及子女移民加拿大,獲得加拿大永居身份。

【聯邦·配偶團聚移民】

項目概況:加拿大配偶團聚移民也叫夫妻團聚移民,是加拿大家庭擔保移民中最常見的移民類別。加拿大配偶團聚移民主要是用於加拿大公民或者在加拿大居住的永久居民(擔保人)擔保其配偶或同居伴侶移民加拿大,與擔保人在加拿大一起生活。

  1. 擔保人申請條件
  • 擔保人為18周歲以上的加拿大公民獲永久居;
  • 擔保人目前居住在加拿大(如果擔保人是定居海外的加拿大公民,必須承諾並證明在申請通過後返回加拿大居住。沒有居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可以擔保其配偶及配偶的依附人。在國外旅遊的加拿大公民不視作是居住在加拿大以外);

擔保人具有一定的經濟擔保能力,收入最少與加拿大政府每年公佈的最低收入標準持平;

  • 雙方婚姻關係真實;
  • 擔保人過去3年內不得擔保過任何前配偶;
  • 擔保人不能是過去5年內通過其他配偶擔保獲得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
  • 擔保人不能因為身體之外的任何原因獲得社會救助;
  1. 符合以下所列情況之一者不可以作為擔保人;

a、未履行以前的擔保義務者、未履行法院支付判決者;
b、未償還移民貸款者、未償還履約債券者、有債務的破產者;
c、因除殘疾之外的其它原因而接受救濟者;

d、曾對本人或配偶的家庭成員犯過性侵犯者、在監獄的犯人、被下令離境者;
e、嚴重刑事犯、提供虛假移民材料、不符合入境條件者。

  1. 配偶申請條件
    a、配偶年齡18周歲以上;
    b、配偶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
    c、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結婚配偶或同居伴侶(同性或異性均可),婚姻或同居關係真實;配偶與擔保人合法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1年以上;
    d、在加拿大境內結婚的人,必須滿足加拿大各省的年齡要求;在加拿大境外結婚的人,必須同時滿足結婚國家和加拿大的法律要求。如果申請人與擔保人是同居伴侶關係,需要證明雙方連續同居至少12個月(允許短暫的商務旅行或探親原因的分開);
    e、配偶有一定經濟能力;
    f、子女為22周歲以下未婚且無事實配偶或22周歲以上因身體或精神原因經濟上完全依靠父母;

移民官主要通過遞交的材料(包括表格和證明文件)來判斷申請人的婚姻是否真實,因此夫妻團聚移民的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與準備材料是否充足有關。

申請流程:

第一步:擔保人申請擔保資格;

準備材料:

  • 準備好二人的結婚證、結婚照以及盡可能多的證明材料(例如時間跨度較長的合影、共同銀行賬戶、地址證明等)。

隨行人員包括:

  1. 同性配偶 – 加拿大承認同性婚姻但不承認一夫多妻。
  2. 同居(普通法)伴侶 – 在加拿大法律中,只要雙方同居一年以上並像夫妻一樣生活,可以視為已經結婚。這種關係叫做普通法伴侶(Common-law Partner)。和婚姻一樣,加拿大隻承認一個同居伴侶。如果結婚的同時也有同居伴侶,那麼必須證明已經分居或者離婚。同居伴侶需要共同宣誓證明雙方認可這段關係,通常還需要提供雙方居住滿1年的證明,包括但不限於:顯示地址的水、電、氣、信用卡賬單,話費賬單、租房合同,第三人證詞等。
  3. 事實伴侶 – 雖然沒有同居也沒有結婚,只要雙方維持穩定的關係也可以進行團聚移民,這種關係叫做Conjugal Partner,請注意,事實伴侶和同居(普通法)伴侶不一樣,同居(普通法)伴侶視為已經結婚,享受和配偶完全一樣的待遇。事實伴侶不能和主申請一同移民,只能在一方已經是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時候為另外一方申請團聚移民。
  4. 子女 – 加拿大對於子女附屬申請人沒有人數限制,只要是年齡不超過22周歲的未婚子女均可同步遞交移民申請。超過22歲的子女如果因為身體或者精神健康狀況,嚴重依賴於父母,同樣會被認定為可隨行子女。遞交移民之後(如果有省提名階段,還包括遞交省提名之後),子女的年齡增長不影響移民資格。
  5. 父母后期可辦理團聚 – 在移民申請中,父母並不能隨同申請者一起移民,必須當主申請人成為永久居民或公民後,通過父母團聚簽證移民加拿大。

申請加拿大父母團聚移民需要滿足相關規定,擔保人為18歲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被擔保人必須是父母或祖父母,擔保人的配偶可以作為聯合擔保人(co-singer)。

項目優勢:

1、申請門檻低
無學歷、英文、資金、工作經驗要求;

2、低花費
無需投資,低申請成本;

3、無需排期,快速獲批
移民局優先處理,無需排期,快速獲得身份;

4、福利待遇好
獲得楓葉卡後,除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外,可享受當地居民同等福利待遇,如醫療補助、養老金、退休金等等;

【聯邦·父母團聚移民】

加拿大父母/祖父母團聚移民是加拿大家庭擔保移民的類別之一,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擔保其父母、祖父母移民加拿大,與擔保人在加拿大一起生活。

加拿大公民或者加拿大永久居民(擔保人),可以擔保其父母、祖父母移民加拿大。加拿大父母/祖父母團聚移民對於申請人的要求很簡單,但要求擔保人要滿足加拿大最低收入要求。

申請週期:20-24個月

申請條件:

1.擔保人條件:

1、18周歲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2、目前居住在加拿大境內;
3、簽署書面的擔保協議,承諾將會為申請人以及隨行人員提供任何需要的財力資助,期限為自父母、祖父母獲簽起的20年之內;
4、擔保人有足夠收入支持父母或祖父母來加拿大生活;
5、申請人只能擔保自己的父母或祖父母,不能擔保配偶的父母或祖父母。
6、夫妻兩可以在任何一方為其父母擔保時,作為聯名簽署人(CO-signer)為配偶提供財務支持。
7、擔保人要滿足最低收入要求:根據家庭人數,需要擔保人在申請前3年,包括移民宙理過程中每收入都達到收入要求。只要配偶願意共同簽名,那麼收入可以合併計算。

2.不符合如拿大父母/父母團聚移民的擔保人:

1、對於曾經擔保過的親屬,未能提供擔保協議中承諾的財政支持;
2、未履行法院判決,如按規定支付贍弄賽和子女撫養費等;
3、因為除了殘疾以外的其他原因而獲得過政府財政援助;
4、有過暴力犯罪經歷
5、未償還移民貸款-由於延期支付或者忘記支付;
6、服刑期間;
7、宣布破產還未受理完成的;
8、如果擔保人過去擔保過的親屬,有移民後向政府尋求過經濟援助的,將不能再擔保其他人。

申請材料:

1、擔保人協議;
2、擔保人財政能力評估表;
3、同居伴侶法定聲明(如果聯合擔保人是擔保人的法律同居伴侶);
4、擔保人收入來源;
5、基本信息表;
6、背景聲明表;
7、家庭成員表;
8、代理表(如適用);
9、費用支付表;
10、配偶聯名;
11、一般申請表 Generic Application Form for Canada;
12、未成年副申請人Additional Dependants/Declaration。

注意事項:

申請聯邦父母/祖父母團聚移民的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收入證明文件為最近3年由聯邦稅務局出具的評稅通知(Notice of Assessment)或稅務報告(Option-C)。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聯邦父母團聚移民申請擔保人在個案申請過程中,其收入始終需要達到或超過聯邦移民局要求,也就是說,從遞交申請起,到父母/祖父母抵達加拿大,擔保人的收入每年都需達標。

加拿大家庭團聚移民對於申請方幾乎沒有任何硬性要求,不要求學歷,不要求工作經驗,不要求語言能力,也不要求資金證明,只要擔保人具有擔保資格並且能證明親緣關係的真實性就可以申請移民獲得身份,每年這個項目的競爭都非常大,如果您有相關需要,請盡快辦理,早日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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