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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國,EB5計劃允許申請人投資各種企業,不過近年的投資門檻一再提高,例如在非目標就業區,最低投資金額已增加到180萬美元。但原來投資到Troubled Business,即是出現經營困難的企業,門檻又可能有所不同。
在移民局的框架下,一家企業需要開業至少兩年,並在申請人提出投資申請前至少一年開始出現虧損,以及資產值下降至少百份之二十,才會被介定為經營困難。在投資移民而言,法律上所規定投資金額不但可低至90萬美元,申請人亦無須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只需維持該企業現有的職位。如此一來,經營困難企業似乎為不錯的選擇。可惜事實上,這類企業本來就有營運困難,所以投資失敗的風險相對較高,所需的金錢和時間成本亦是相對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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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倘若申請人預算有限,以及單以移民為終極目標,也許會心宜這類型的企業。為避免投資會失敗告終,申請人可考慮聯絡合適的區域中心,以參考專業人士的意見,審視自己是否能承擔投資風險,或是選擇更適合自己的投資項目。如申請人缺乏管理經驗,更可以直接委託區域中心代為處理企業的日常管理和發展計劃,免卻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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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投資風險可高可低,申請人宜先做好資料蒐集,選擇合適的區域中心和投資項目,務求能夠以安全、便捷,低成本的方式移民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