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EB2職業類移民申請條件和流程!


  • Share on Pinterest
Alfred Wong Event
Are you interested in contributing articles and initiating lead generation on immiDaily? 👉 Become an expert

EB-2 移民是美國移民法 sec.203(b)(2) 規定的認可的移民場裡的第二類,是美國雇主必須確認外籍規定的要求,申請成為合法永久居民 的合法途徑之一。美國官針對網上EB2移民的定義是: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Second Preference或者EB-2:如果申請人是持有高等學歷(一般是美國碩士及以上學位) 或者申請人是有申請人擁有特殊能力的職業外國人,申請人就可以申請第二次優先簽證。由於EB2職業移民的種類與申請條件相較之下比較複雜,所以以下便會介紹EB2簽證的申請條件以及流程。

如果申請人本身已有碩士或以上的學位或於加拿大境內已經有一個僱主都滿足申請的條件。若申請人有NIW(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就無須當地僱主擔保。申請人在申請前可以先考察美國目前最需要的人材是屬於哪一種行業,然後再規劃本身的專業或範疇可以如何幫助美國。申請過有利的專利或達到特別的成就,基本上就可以申請此簽證並且提升批准率。

EB2移民種類及具体标准:

  1. EB2A 高等學位類:
    申請人所申請的工作要求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學位且申請人本人該學位或類似的相關學位(該領域申請人必須在工作五年的美國經歷) 能夠證明申請人擁有高等學歷 國外普通知識已經正式文件或者擁有美國本土及普通知識的正式文件以及申請人當前或者以前的雇主的公開證明申請人有該領域五年以上的工作證明信。
    – 有碩士或碩士以上的學位,或有在本專業知識五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 美國有相應的公司願意招聘;
    – 專業/專長滿足美國個人勞工市場的要求,首先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
    – 移民部批准後,向美國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2. EB2B 特殊才能類:
申請人必須能夠顯示申請人在科學/藝術或者商業上的特殊才能。特殊才能使指“高於科學藝術商業同仁的才能。申請人必須滿足如下條件中的三條及以上。
– 官方學術記錄顯示您擁有學院、大學、學校或其他與您的特殊能力領域相關的學習機構的學位、文憑、證書或類似獎項
– 記錄至少 10 年全職工作經驗的信件
– 執業執照或職業或職業認證
– 證明您已獲得薪水或其他服務報酬以證明您的特殊能力
– 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
– 同行、政府實體、專業或商業組織對您的成就和對您所在行業或領域的重大貢獻的認可
– 其他可比較的資格證明也是可以接受的。

3.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 國家利益豁免:
想要申請國際利益豁免的外國人可以免除要求勞工許可,因為其符合美國利益。儘管法律並沒有規定那些工作符合國家利益豁免,但是國家利益豁免往往授予給那些擁有特殊才能的人(如上)和在美國工作將會有大大有利於美國的人。尋求國家利益豁免的人可以自己申請直接填寫勞工許可申請和移民申請。
– 正式的能夠證明申請人學歷的如學位/畢業證/證書或者從學院/大學/學校或者與申請人能力相關的其他學術機構頒發的獎。
– 在申請人的工作崗位上至少有10年以上全職工作經歷。
– 本專業的執照或者證書。
– 因為申請人的傑出能力使申請人的工資或者其他報酬更高的證據。
– 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
– 具有被同事/政府機構/專業或者商業組織所認可的成就或者貢獻。
– 其他能夠證明申請人能力的證據。

總體上來說美國EB-2移民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PERM勞工紙申請中工作職位要求碩士學位或者學士學位另外加5年工作經驗的申請類別,即EB-2a和EB-2b;
第二種:是因為符合國家利益而申請免除PERM勞工許可申請的國際利益豁免NIW申請。
第一種和第二種同屬於美國EB-2職業移民,是同級子類別的關係。

美國EB2移民申請人要求:

– 建議年齡25-50週歲;
– 碩士學歷以上或本科學歷+5年工作經驗;
– 具有一定技能,如管理、究研、教授、計算機、編程、工程師等,或者可以證
– 符合美國國家利益需要;
– 不要求語言成績,需具有基本的英語交流能力;
– 美國雇主為申請人完成勞工認證,並且提交給勞工部就業培訓管理局備案;
– 身體健康,品行良好無犯罪記錄。

美國EB-2移民申請流程:

– 填寫移民申請評估表,評估移民申請人條件;(1-3天)
– 簽定美國EB2移民合同,收集申請人移民資料進行整理確認並翻譯;
– 收集到的材料交由美國移民律師審核或依據要求補充材料;(1個月左右)
– 遞交美國雇主審核通過後遞交美國勞工部門申報;(5個月左右)
– 美國勞工部門審查流程通過後提交ETA-750勞工許可申請表;(1個月左右)
– 獲得美國聯邦勞工部勞工許可證批准;(3-6個月)
– 遞交I-140移民申請和申請費,獲得I-797(或I-797C)移民局收件函;(1-2個月)
– 收到美國I-797(或I-797C)移民局批准函;(4-6個月,可以加速申請,加速15天知道結果)
– 根據美國NVC 簽證中心指示遞交移民註冊DS-260表或在美遞交I-485表轉換身份;(排期開放的時候大概在獲得移民批准之後的3年左右的時間)
– 美領館面簽前指導,面簽通過後獲得簽證全家赴美。 (3個月左右)
*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滿21歲的孩子可以分別持有E-21及E-22移民簽證進入美國。在申請人及申請人配偶申請永久居留(綠卡持有人)期間,申請人的配偶可以申請就業許可EAD。

EB2於國家利益豁免(NIW)有什麼分別?

一般的eb2申請案都需要有僱主為受益人申請, 而且申請人在提交I-140表格前需要先申請到工作證。外界人士為申請案的受益人,而僱主為申請人。受益人也需要符合一些資格。但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案可由僱主申請或外籍人士自己申請。申請時不僅需要符合EB2的標準,也需要符合NIW的標準。

職業移民EB2所指的“傑出能力”是什麼?

符合職業移民第二類有限的類別還有是在科學、藝術、商業領域擁有傑出能力的外籍人士。運動員也可被視為在藝術領域中擁有傑出能力並且符合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的要求。

國家利益豁免(NIW)免除了什麼元素?

國家利益豁免可以免除申請者工作證的申請程序,也不需要固定工作職位的邀請。但須注意的是還是需要符合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的基本條件。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