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美國EB5投資移民有所了解的朋友們大概都知道,這項投資移民項目對申請人投資資金是有指定的數額。主要就是申請人必須要投資80萬或者是105萬美金到美國的指定區域,至於其他移民要求都不是非常困難,但是資金的來源一定要非常明確。
延伸閱讀: 美國EB5投資移民詳解
實際上,在這個移民項目中,美國的移民法並沒有規定投資資金必須從申請人自己賺來的,只要這筆資金是合法途徑獲得即可以投資,但是必須是通過資金來源解釋的一下幾種方式。

- 工資收入包括獎金
一般上,通過工資收入以及獎金作為投資金主要的也是高薪人士。那麼如果是中產階層或是以下的人群通過該項作為資金來源,那就是只可以收集多年的工資單、獎金證明以及日常的開銷證據,必須要證明這一些錢都是通過自己平時積蓄出來的資金。另一方面,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其實真的不建議這群人士申請以上的項目,因為畢竟這是風險投資,不能以自己的全部家當作為賭注,小編認為這項目確實比較適合一些高薪階層的人士申請,因為資金來源解釋途徑必須非常地清晰明瞭。
- 公司盈利分紅
對與現在私營企業發展的越來越好,然而企業主能夠通過公司盈利獲得分紅,並可以使用分紅去投資項目,但必須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有盈利但是沒有分紅,企業主卻不能夠使用這筆錢來投資,簡單來說,必須是分紅才可以作為投資資金。

- 繼承
這也是非常常見的資金來源解釋方式之一,一般利用繼承的錢是需要證明去世者的資金是如何得來的,並且申請人也必須提供一些相關資料,例如:遺囑、死亡證明以及去世者的財務背景等等的相關資料。
- 贈與
贈與的形式一般上是適用於一些富家子女,通常都是父母家庭富裕之後把錢贈與子女投資,當然除了父母也可以是其他的親戚朋友。贈與也必定是要簽署贈與的合同,同時也要提供贈與人的財務背景,贈與人的資金也必須要合法以及提供報稅單、工資證明等等。此外,贈與人也需要出書面的解釋為甚麼把資金給贈與人。
- 股票
一般上來說,股票的收益應該都是比較容易使用文件證明。但是也因為今時今日的電子時代,如果有稍微不注意收集這些證明文件,書面證明也會變得有難度。舉個例子,如果當初股票投入的數額比較大,投資人就需要出示文件證明當初所投入股市的資金的合法來源。

- 投資收益
另外一個方式就是,如果申請人平時都有投資的習慣,申請人可以使用在投資上所獲得的收益用於在該項目的資金,投資的寓意可以包括是投資房產等等。譬如說,房價在翻倍或是幾倍的在漲價,基本上就可以使用這些投資回來的錢作為項目資金。
最後,當然美國EB-5的投資來源並不一定是以上這幾種的方式,當中還有很多的方式可以選擇,例如說是變賣財產、古董等等的方法。只要可以符合要求,資金來源合理一切都可以使用。
可以。例如先生名下有公司,則太太可先帶小孩申辦,如此一來先生的收入將不會被列入美國納稅收入,先生可於日後再行辦理。
只要小孩年滿21歲則可以單獨當投資人,部分州則只要年滿18歲即可單獨申請。 (通常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隨父母一同移民)。或小孩可以單當成為主申請人(15歲以上)由監護人(父母為主)代為申請EB5美國投資移民。
過去曾有簽證被拒的記錄,並不會影響投資人的申辦資格,除非過去被拒絕的原因涉及移民詐欺或其他重大案件。
移民局在審理I-526時就會對投資金額的合法性進行嚴格的審核。並在調整身分的步驟(I-485)時對投資者個人背景審核。
美國移民法律要求投資者先做出投資,再提交I-526移民申請。投資人在等待申請批准期間,其資金將存先放於監管賬戶(escrow)作保護,待投資人的I-526移民申請後,該項資金才能使用。若移民申請被拒絕,則資金會全額退還給投資人。
也就是該以投資資金是合法取得,或是通過合法管道獲得。因此若是以不合法/不正當方式取得的資金,如非法賭博、洗錢、挪用公款、搶劫或偷竊則不可用於EB-5。
投資人需證明其資金是以合法方式取得,如合法的商業經營、薪酬、投資、財產出售、繼承、贈與、借貸、房地產抵押借款等合法手段。通常報稅記錄、提出公司資產負債盈利記錄是很有利的證據。
不能。因為沒有創造就業機會,不屬於投資移民。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