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加拿大畢業的香港朋友必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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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不少先知先覺的香港朋友,早在救生艇政策2020.11宣佈前已啟程到加拿大讀書,對他們而言,隨後Stream A的宣佈簡直是IRCC送給他們的大利是,再不需要在EE搶分突圍!有趣的是,他們於2022.09 甚至2022.12就會在加拿大畢業,除了走留學生一般途徑的PGWP外,有部分說也可以申請HK Pathway的三年OWP喔。

在此,我們最近發表了一篇文章,只屬於蜻蜓點水式,請點擊這裡打個底。這篇簡潔文章發表後,我們收到不少詢問,包括當初黃先生成功帶過來的家庭。後者黃先生當然會當仁不讓,根據個別情況為他們策劃。但有鑑於這是熱門議題,即使不是黃先生的客戶,他們決意來加拿大的決心打動了我們,在這關鍵時刻應當施以援手,讓他們不至於走歪路。

我們會分開三部分詳細分析,最重要的是以下選擇並不存在對錯,只存在哪個策略比較適合您的獨特情況,反正大家最終目的也是Stream A移民,現在要關心的是如何讓夫婦二人可合法工作,至於小朋友,以下提及的兩個選擇也能幫助他們續M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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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 PGWP

雖然這批香港朋友最終會以Stream A申請移民,但此階段仍屬於international student背景,與來自全世界的留學生走同一個政策。

@IMM5556 document checklist

因為大家有可能遇到技術問題而未能開啟IMM5556,為了方便各位,特意將表格放在文章最後。不少同學被Page 2 of 3中間以黃色highlighted的部分所困擾,即使Spouse of PGWP申請人 (為行文方便統稱老公) 的配偶 (統稱老婆) 有PGWP,仍需要提供三張糧單才可拿到SOWP。其中有些老公拿着當初的陪讀SOWP時已找到好工,但沒有信心老婆能夠提供三張糧單,便無可奈何打算辭工放棄工作機會,這是何等不必要呀!

在繼續分析前,給大家一個習作,看看IMM5556,如果老公申請SOWP,是否需要提交銀行存款證明。黃先生就看不到了,老公們看到嗎? 再者,如果真的要提供三張糧單,但有些公司每一個星期發薪水,有些卻是一個月,如是後者,豈非不公平?

@Types of work permit for your situation

請點擊這裡看IRCC政策原文,Scroll down尋找” You’re a spouse or family member of someone working or studying temporarily in Canada”段落,簡單導讀如下:

  1. 老婆畢業後需要有Type 0AB類工作,即屬於”skilled worker”,大家暫且記住skilled worker兩字,以下會重覆提及。
  2. 老婆要”has an open work permit (e.g. PGWP)” ,須提交employment offer或contract,證明老闆所聘用的是0AB職位,可沒有IMM5556提交三張pay stubs的要求喔,那大家應該跟哪個指引呢?

@Public policy, competitiveness and economy [R205(c)(ii) – C41, C42, C43, C44, C45] – Canadian interest – 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

請點擊這裡看IRCC政策原文,title提及的C41、C42及C43代號,拆解如下:

  1. C41 – Skilled worker的配偶OWP。
  2. C42 – 當初老婆拿的是SP,老公拿的配偶OWP就是這個代號的陪讀OWP。
  3. C43 – PGWP,就是老婆畢業後申請的,並不需要job offer。但是如果要為配偶拿OWP,就要符合C41的要求化身為skilled worker,言下之意,老婆必須有0AB工作,如果老婆沒有0AB工作,就不能為老公拿C41 OWP。

補充一句,當初老公的C42 OWP有效期與老婆的SP一樣,而IRCC給予SP的有效期一般是畢業加三個月 (註:以下會引用這論述),後者的原意是給老婆時間畢業後申請PGWP。所以就算老婆畢業了,老公在C42 OWP所給予的有效期內仍能合法工作,之後如何拿C41 OWP正是我們要探討的議題。

請留意” [C41] General eligibility for spouses or common-law partners of skilled workers”這部分,同樣說老婆需要”holds a valid work permit”、有0AB工作,但是remarks部分卻是如下,在這裡我們作簡單導讀:

  1. 老婆的job offer其實可以是part-time的;
  2. 因為政策沒有聲明job offer每周起碼要有多少工時,簽證官要放心老婆的收入or私人存款足夠支持夫婦生活費用。因此IMM5556之所以要求老婆提供三張糧單,其實就是這個意思。

哪為何IMM5556沒有要求申請人提交存款證明呢?答案是,IMM5556是one-size-fits-all,其他情況沒必要申請人提交存款證明,而屬於老公情況之下,簽證官只是關心老婆收入是否能夠支撐家庭開支,但簽證官的疑慮其實可以用個人存款來滿足喔!

The principal foreign worker may be employed part-time for the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to qualify for this LMIA exemption. Although there is not a standard minimum of hours required, officers have to be satisfied the principal foreign national’s employment or funds will be sufficient to financially support themselves and their family members while they are in Canada.

@老婆要 ”has an open work permit”及”holds a valid work permit”又有何解釋?

照字面解,老婆需要手持PGWP,找到0AB工作後才可為老公拿C41 OWP,對嗎?

奉公守法的老婆們DIY時當然會照字面詮釋,而黃先生的新晉同業礙於缺乏實戰經驗,一般也會這樣處理。其實並不必然,舉例說,老婆申請PGWP時已有0AB job offer,為何不能與老公一同申請呢?PGWP處理恰當的話是不可能拒簽的,當簽證官批老婆的PGWP時,再看看老公的申請,其實已經符合了以上兩個英文所述的條件了。
那麼,怎樣可以確保簽證官先批老婆的PGWP呢?因為如果次序倒轉的話,老公的申請便會被拒。

@老婆申請PGWP須知

請點擊這裡參考IRCC政策原文,我們只探討Who can apply欄目下的Inside Canada graduates。重點理解是老婆畢業後可於up to 180天才申請,但是要在SP有效期內處理,換句話說,由畢業直至申請PGWP這段時間,仍然會保留合法身分,正如上述提及SP有效期起碼會額外給予三個月,其實等於IRCC給予老婆三個時間去找0AB工作,找到後才申請PGWP也不遲。

所以,既然part time job offer也可以,打趣地說,老婆可以每星期來黃先生辦公室上班一天,而黃先生給予的是0AB職位,就已經足夠了。

@老婆遞交PGWP後,未獲批可立刻工作的法律依據

請點擊這裡看 ”No permit required” 下的186(w) 條款,”holder of a study permit” 所指的是老婆,186(w)(ii) 所指的,是老婆已經網上遞交PGWP申請,而只是等待approval中。

@緊接以上議題,假設兩夫婦同時申請,老公合法工作的法律依據

請點擊這裡,若如黃先生的高難度政策分析,兩夫婦齊齊申請,了解老公可立刻工作的法律依據。

請看General conditions下的183(5),導讀如下:

  1. “Temporary resident” 所指的,就是當初拿C42 OWP陪讀的老公;
  2. “Applied for an extension” 所指的,是老婆符合skilled worker的定義,可支持老公的C41 OWP申請;
  3. 183(5)(a) 所指的,老公原本是拿OWP,現在又申請另一張OWP,審批期間享有”maintained status”優惠,可繼續上班,雖然這部分的法律條文與老婆的不一樣,結果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第二部分 – HK Pathway三年工簽

這部分的議題於今年年底過後便不再適用,因為申請三年工簽是2023.02.07。有趣的是,這班香港朋友當初拿不到三年工簽,無奈要拿SP,但現在卻可以發回力鏢,原則上符合三年工簽的要求。

@當初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背後的法律依歸

請點擊這裡看IRCC於2021.02.08推出項目時的原文,重點導讀如下:

  1. 第1類的foreign national,所指的是主申請人;
  2. 第2類的foreign national,所指的是配偶;

在細項”Provisions of the Regulations for which an exemption, if applicable, may be granted”一欄中提及的豁免,以上兩類foreign national同時不受Paragraph 200(1)(c) 及200(3)(e) 所限制,因為香港朋友不會符合上述要求,IRCC一定要「鬆章」,否則一定無人問津。

請點擊這裡,看看Work permits下的200(1)(c) 及200(3)(e),保證大家看不懂,所以不看也罷,因為IRCC已豁免了那些要求。

雖然以上條文不看也罷,但重點認識是第2類所指的配偶,不需要第1類所指的主申請人有工作才符合申請資格,也不像第一部分提及的C41 OWP的要求。

@老婆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又如何

這等於一開始便符合在香港申請三年OWP的朋友,在香港遞交申請後,出於個人理由先來加拿大待批,或者先來加拿大在境內申請的朋友,當然可以以第1類及第2類的兩夫婦一同申請,但未批前不能合法工作,而R183(5)(a) 也不適用,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工簽,便不存在maintain status的說法。

第三部分 – 實際應用

以上兩個部分只是探討不同手法,怎樣應用就特事特辦,例如:

@保住老公的就業

如果老婆用盡IRCC給予的額外申請PGWP時間仍找不到0AB工作,當然以第1及第2類身分齊齊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在待批時間,老公仍然符合以上提及R183(5)(a) 的 ”maintained status” 條件。

為行文方便,我們以Q&A形式繼續探討下去:

Q1: 可否只是老公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而老婆申請PGWP呢?

A1: 沒有老婆以第1類身分作為支持,老公以第2類身分獨自申請一定死硬!

Q2: 可否老婆申請PGWP,老公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反正前者是批硬的!

A2: 老公兩面不是人,作為第2類身分不能單獨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老婆如沒有0AB job offer,雖然可以自己申請C43 PGWP,但未能轉型為skilled worker的話,便幫不了老公拿C41 OWP,老公斷糧只是時間問題。

Q3: 老婆可以又申請PGWP又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嗎?

A3: IRCC只說同一類項目不接受重覆申請,舉例說,畢業生提交PGWP申請後,怕IRCC收不到申請,心急之後又申請第二次,原意是不鼓勵因此而重覆申請,僅此而已。所以,老婆完全可以在兩個不同項目同時申請OWP,就算visa officer覺得有點奇怪也要處理。

Q4: 緊接Q3,老婆可否帶同老公立刻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之後看事態發展才決定是否和何時申請PGWP呢?

A4: 這就要看情況了,例如:

  1. 老婆根本不打算工作,留時間照顧小孩,任何形式的OWP對她來說都沒有意義,所以「項莊舞劍,志在沛公」,與老公齊齊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就可以了;
  2. 兩夫婦屬於穩陣派,要保住老公繼續工作,二話不說齊齊申請HK Pathway三年OWP,老婆的PGWP看事態發展再決定;
  3. 如果還沒有子女,老婆又有job offer,遺憾不是0AB類,但能幫補家計,可以自己申請PGWP,同時以第2點的做法保住老公的工作,這種佈局下兩夫婦也可以在等候批文的時間內工作以維持家計。

@交由黃先生處理?

如果你大致明白以上論述,但又怕在實際運作上有錯失,請聯絡黃先生Alfred@lingwong.ca。

請點擊這裡,如果你的Stream A移民申請交由黃先生處理,以上事情黃先生會替你打點,之後你可以選擇DIY,或補償事務所諸位走Stream B巴打絲打員工的時間成本,由我們一併處理。

最後友情提醒大家,IRCC給予香港人的優惠,是人在加拿大時所有暫準居民申請,包括visitor record、work permit及study permit都免申請費。

@IMM5556表格

聯絡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