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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我早排用BNO申請左OWP, 而家仍然批核中, 暫時爭CNCC就完成全部要求。因政府而家唔再承認BNO做旅遊證件, 打過去Airline問過, 佢地話唔再接受用BNO買機票, 或登機時show visa果陣若使用任何印有無效旅遊証件編號既文件都一律拒絕登機。想請問而家算唔算係無得選擇, 一定要用返特區護照申請先有機會成功拎到OWP? 據我了解, 係要入境時都要用返申請護照先得? 假設將來開返關的話, 如果用HKSAR買機票, 到入境時先show letter of instruction 同BNO拎OWP又會否可行?
答:
您可以使用BNO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OWP。加拿大承認BNO是有效的旅行證件,據我們所知,香港一些航空公司仍將BNO視為有效的旅行證件。但是,如果您對此有疑問,可以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並在獲得護照後通知IRCC您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取消旅行限制後,航空公司可能會對飛往加拿大的乘客執行不那麼嚴格的檢查,因此您只需持有香港特區護照即可前往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