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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veat emptor” 是甚麼?

前言 請點擊這裡,細心閱讀我們對比兩份WES認證報告後提出的7個思考點。 D商學院於2022.08.07的回應 在2022.08.04後記一欄中,我們答應完完整整將任何收到的回應與大家分享,不再加評論,最終由讀者自己決定。 Wikipedia給 Caveat emptor 的解釋 請點擊這裡看內容,最簡單的理解是,買家有責任瞭解其購買的商品或服務是適合他們使用的,但因為提供者對產品的性質往往比購買者清楚,買家如要自保,唯有在合約中清楚列明賣家的責任,例如品質保證,否則吃虧的很可能是買家自己,賠了夫人又折兵。 以下我們首先重溫兩份WES報告,A是D學院最早提供的,B是我們資料庫於差不多同時期發出的模版。...

公眾利益篇 – 買學位趕3年OWP尾班車,小心中伏

前言 請參考我們另一篇公眾利益篇,黃先生的付費諮詢客戶差點中伏,由我們撥回正軌,這篇文章也是同一方向,希望幫到沒機會與黃先生諮詢的其他香港朋友。 3-year OWP 最後申請限期 先不談背後的國際游說,要求IRCC延長期限的努力最後能否成功,暫時看到的死線是2023.02.07 expires,這等於最後一天是2023.02.06。 有需求就有供應 因為以上的死線,香港不少中介熱賣一些distance...

公眾利益篇 – DLI與Post-secondary institution的關係

前言 自從救生艇計劃實施後,不少香港朋友自己拿到Letter of Acceptance (LoA),之後才聯絡黃先生,要求撰寫Letter of Explanation (LoE)/Study Plan服務,甚至讓黃先生過目自己的初稿。黃先生一直支持香港人,這方面不容置疑,但基於香港簽證官審核SP的不穩定性,黃先生不知從何更改那些初稿。 但借題發揮,偶爾看到香港朋友自己拿的LoA,發覺他們只懂得DLI這概念,可以走第一步申請SP,卻忽略了post-secondary institution的Stream A移民後著。當然我們已一一矯正,讓他們重回正軌,但基於公眾利益,黃先生認為有需要與大家分享這議題。 DLI的由來...